一、收取保证金: 须以转账、电汇的非现金形式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我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请各投标人预留银行转帐或电汇在途时间。二、退还保证金:请各投标人按附件1要求填写相关帐户信息,便于我司及时退还保证金。 1、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原件送交我司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该合同包投标保证金。